编号:202011-007
现根据湖州吴兴区人民法院(2013)湖吴执民字第2652号之四号《执行裁定书》及(2013)湖吴执民字第2652号之四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对郭夏军所有的坐落于湖州市友谊新村11幢606室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权证号:010015822、湖土国用(2006)字第4-7118号]及证号为110036283号的抵押登记证明予以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湖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