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10-004
现根据湖州吴兴区人民法院(2015)湖吴执刑财字第2号之二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徐永明、谢莹、江旭所有的坐落于湖州市吉山北区222幢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权证号:010103971、010001007、010001008、湖土国用(2003)字第5-11302号]予以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湖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