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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收费目录公示清单

发布日期: 2019-07-08 来源: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文号备注
不动产登记费(指各类登记,含一本权属证书工本费)


1住宅80元/件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2非住宅550元/件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汽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收取,80元/件                 财税〔2019〕45号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3停车场项目550元/件 浙价费〔2018〕145号
      不动产证书工本费


1按规定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免费收取工本费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2每增加一本证收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本
3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4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5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收费优惠及减免


    (一)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1变更登记、更正登记
 财税〔2019〕45号 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2森林、树木所有权及其占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
3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
(二)收费优惠及减免


1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免收登记费               (含第一本权属证书工本费)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2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申请单独发放权属证书的,按80元/件收取。
3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4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7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
8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9企业房产抵押登记免收登记费 浙价费〔2008〕250号           湖发改费管〔2013〕248号 
10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办理抵押登记的,免收抵押登记费。
11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浙财综〔2014〕73
12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