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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晚报:建成绿色矿山47家 治理复绿1.9万余亩 湖州走出绿色矿业发展生态路

发布日期: 2018-09-28 来源: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前 建成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本报讯 绿色是湖州矿业发展的生态底色。记者昨从在湖召开的全省矿业绿色发展现场会上获悉,我市已建成绿色矿山47家,治理复绿1.9万余亩,走出了一条矿业绿色发展生态之路。到2020年,全市绿色矿山建成率将达100%,并建成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走进原陈湾废弃矿山治理项目现场,不断刷新建设进度的太湖龙之梦项目让与会嘉宾眼前一亮。这座位于长兴县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的矿山,曾是当地村民的重要收入来源,2000年关闭后,留下的裸露山体、陡峭边坡、崎岖宕底和深潭一度让周边环境遭到破坏。“我们按照因矿施策原则,对该废弃矿山开展生态修复,包括山体复绿、矿地复垦、矿坑修成碧水潭等。 ”现场工作人员介绍,生态治理后的山水自然环境,吸引了太湖龙之梦项目入驻,打造综合“吃、住、行、游、购、娱、养、育、展”等功能的旅游集聚区。

废弃矿山“变身”旅游体验综合体,是我市矿业绿色发展的精彩缩影。 2005年12月,湖州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绿色矿山,走过了“试点探索、巩固提升、全域推进、两山融合”四个阶段,目前全市绿色矿山建成率达96%,并建成8家国家级绿色矿山。“经过十余年的努力,湖州形成了‘两山引领、政府主导,生态集聚、科学布局,标准先行、全域推进,矿地融合、产业衔接’特色鲜明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市矿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生态矿区遍布湖州,绿色开采成为自觉行动。

同时,我市积极推进废弃矿山的治理和矿山生态恢复,探索形成“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景则景、宜林则林”四种模式,目前完成废弃矿山治理336个,省级示范工程43个,累计治理复绿1.9万余亩,复垦耕地2.8万亩,开发可建设用地3.5万余亩。

在制度规范、标准引领方面,湖州不仅出台《湖州市鼓励绿色矿山创建实施办法》《湖州市市级绿色矿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还发布全国首个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涵盖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全过程,逐渐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湖州经验”。

接下来,我市将继续推动矿业绿色发展,计划培育2家矿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建成5家实施绿色矿山标准的示范矿山,打造10个废弃矿山生态治理示范工程,培育2家生产智能化、管理智慧化的现代数字化的示范矿山,打造信用矿山示范区。

记者了解到,现场会上正式发布全省绿色矿山标识,并向矿企代表授绿色矿山旗帜。该标识由绿色矿山英文“green mine”缩写“GM”为主创元素,将“G”演变成舒展的绿叶、绿色的圆环形态,将“M”演变成苍翠的矿山,突出“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的理念。

 

 

湖州绿色矿业发展目标

 

全面优化矿产开发布局

落实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优先、总量控制、自用为主”的总体目标,所有矿山集中在开采区开采。

 

深入调整矿业产业结构

2020年全市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95%以上,重点培育1-2家矿业转型升级矿山企业。

 

整体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全市矿山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固废处置率100%,废水循环利用、粉尘达标排放,省级科技型矿山企业8家以上。

 

全面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

全域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100%,重点建成3个开采建筑石料的绿色矿山示范矿山、2个开采石灰岩的绿色矿山示范矿山。

 

全面加强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保护

2019年6月底前完成63个重点废弃矿山治理,产出建设用地1.6万亩,垦造耕地4600亩,复绿造林5300亩。

 

全面推进矿地融合发展

完成省7个矿地利用采矿权试点工作,产生有效土地1.6万亩,其中盘活存量建设用地8000亩。

 

构建完善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的矿山诚信体制、建立绿色矿业发展工作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