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的重要平台,作为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服务民生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国土资源信息。
一、扎实规范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2016年,主动公开包括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法律法规、人事信息、办事结果、土地交易以及基础国土数据资料等政务信息共315条,在门户网站刊发动态新闻149条。2016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件,没有出现申请政府信息无故不公开的情况。我局在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及时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布我局权力清单,公布每项行政权力的基本信息、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办理结果等信息。同时,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布我厅责任清单,包括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服务事项四个部分。通过职权下放、取消、整合等方式,大幅度削减权力事项,及时做好与上级政务服务网对接工作。2016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3起,复议结果2件维持原行政行为,1件重新答复。
三、存在的问题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少数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还不够及时;依申请公开答复还需要进一步的规范。
四、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计划
2017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全市系统特别是各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对各县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责任和时限,对工作中形成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开。三是进一步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责任一是,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中央、省、市对于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文件内容及工作规范的熟悉程度。